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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因工作因素,得經常跑三重這一帶,至少年底前還得跑幾趟吧,每次來幾乎都會在正義南路停車,附近停車不方便,就這裡偶而會有位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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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天大概停不到一個小時吧,上車前一定會先把繳費通知單收起來,正要拿的時候發現,怎麼會有兩張,不過一個小時左右,是不是夾錯車啦,仔細一看,傻眼了,竟然是重複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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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以為開的是同一個車位,那就直接去申訴啦,再看仔細點發現,他開的竟然不是同一個停車格ㄟ,兩張開的時間只差四分鐘而已,這樣一來,變成是我從隔壁車位被開單後才移到這車位的,想申訴都不知道要怎麼解釋囉,心想算了,就十塊錢而已,上了車後越想越不對,於是下車看了一下隔壁車位上的繳費單,竟然也有兩張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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再仔細看看他的繳費單發現,這部車一早就停在這位置上了,第一張的時間可以一直記錄到下午,卻在我被開第一張的時候中斷,另開出一張新的單,就不論她這麼做是浪費紙張了,卻讓整個情況變成,我是在他離開這位置後停到這車位,被開單後把車移到隔壁車位,而這部車就在我離開這車位後,又停回原車位,才又被開出新單?  

哇!這會不會太誇張啦?

如果我去申訴,是不是要證明自己不是上述的狀況阿?雖然常理判斷這樣是不合理的,我不會這麼無聊,可是進系統一查,好像就會是變這樣不是嗎?

我是沒申訴過停車費用的經驗,不知道程序會是如何?但是我想到一個問題,為了這十塊錢,我要花多少時間,要花多少錢才能申訴成功,申訴成功我能拿回十塊錢,可是!不划算吧!?

可是為什麼會有這狀況呢?會不會開單的人故意的?好像沒有意義喔?不小心的?怎麼會這麼巧呢?最有可能的,會不會是不小心開錯單後發現了,就乾脆將錯就錯??

想了一堆,那到底該不該去繳這個十塊錢啊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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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jerry651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1) 人氣()